山海经山神的祭礼与祭品及山川之神祭礼

商周时期对山川之神祭祀等级、祠礼及祭品并没有严格规定,制定等级是周代之后的事。

《五藏山经》中所载山神的形象均为半人半兽,并表现为与图腾之物的融合,最多的为龙、蛇、鸟,除上述三种图腾之物外,主要为猪牛羊等常见动物。《五藏山经》中山神的祭品,主要有毛类、精类、玉类及其他祭品毛类祭品即祭祀所用牲畜,如猪、鸡、犬、羊、鱼,以及综合几种牲畜的太牢与少牢:精类祭品即祭祀所用粮食,包括稳、稻、理、泰、洒,以及综合泰穰稻粱麦的五种之精:玉类,如璋、璧、菇、瑜、藻璋:还有营(白茅做成的神的坐席〉、烛(百草束成的火把〉等其他祭品。《五藏山经》中部分山岳未记载神祠及祠物,我们同意袁坷先生“此经不言神状及祠物,疑文有阙脱”的说法。

在礼制严格的周代,山川之祭有严格规定,并体现出强烈的等级观念。《礼记·王制》曰“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史记·封禅书》引《周宫》曰“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其疆内名山大川。”可见祭祀山川己分政区和等级,帝王祭代表中华大地的五岳四渎,地方官祭地区性的名山大川。五岳,即东岳、西岳、南岳、北岳,依《尔雅·释山》“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恒山为北岳,富高为中岳”,可知其具体所指。四读,即河、江、淮、济。

需要注意的是,五岳观念约成于周代,应是在《舜典》四岳的基础上加上中央这一方位而成,并与四方观念相配合而建立了四读观念,到了汉代,四读又被具体搭配为西南东北具体方位,显然是五行观念在作祟。但毋庸置疑,自周代建立五岳四读的观念以来,对名山大川特别是五岳四读的崇拜和祭祀,为历代王朝所继承,山川之神成为重要的地抵,与社理等共同列入国家祀典,山川之祭被常态化、制度化,成为与国家制度密切结合的宗教活动。

诸侯不能祭祀本国之外的山川|,否则为“越望飞属于僧越。《左传·哀公六年》:“初,昭王有疾。卡曰:河为崇。’王弗祭。大夫请祭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躁、潭,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景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遂弗祭。”在楚昭王眼中,只有江、汉、睡、漳这四条川泽的水神才可祭祀。《史记·赵世家》记载类似故事“晋献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赵凤为将伐霍。霍公求奔齐。晋大旱,卡之,曰‘霍太山为祟’。使赵凤召霍君于齐,复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晋复穰。”这段记载大致是说晋国大旱,通过占卡得知是位于霍国的霍太山作祟,但晋国国君并非霍山祭祀人,所以只好通过赵凤召回霍太山的指定祭祀人霍君,晋国的旱灾才消除。从上述两条文献记载可以看出,在礼制严格的周代,祭祀对象也有规定。《墨子·迎敌祠》载“祝、史乃告于四望、山、社覆。”

清儒孙台让《墨子间话》注所言“山川,盖谓中小山川在境内者”正是在厘清周代严格的祭祀制度之下而得出的结论。山岳崇拜作为上古社会普遍存在的宗教现象,商周时期的人们认为从最尊贵的五岳到普通小山均有神灵守护,正如《抱朴子·登涉》所言:“山无大小,皆有神灵。山大则神大,山小即神小也。”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山川之神有了不同的名称,大神被称为“名山大”,小神被称为“山林川泽”。到了汉代,为了适应王朝的等级制度,祭祀等级规定更为严格,国伯赞先生总结道:“皇帝所祭的神,都是象征国家政权的神,如上帝、日、月、星、辰、后土、五岳、四读之屑。诸侯王、地方官所祭的神,则为象征地方政权的神,如各封国、各州、郡各县境内的山川之神及其他地方诸神。

至于百姓亦有其所祭之神,而这就是乡社、里社的社神。汉之社神,即今日之土地神,他在诸神中,是最低级的神。”宗教祀典中,对于山川等神抵的祭祀,自诞生之日起便不是偶然为之,而有着一贯性的特征,《国语·鲁语上》中展禽明言:“社理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正如展禽所言,山川之神受祭其原因即与人民生产、生存密切相关。

古代中国,祭神常用的形式为以乐舞来娱神,《礼记·月令》载孟春之月“命乐正入学习舞。乃惰祭典,命祀山林川泽。”祭祀山之舞为皇舞,《周礼·地官·司徒》载:“舞狮,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般舞,帅而舞社穰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帅而舞旱膜之事。”旱暧之事,正是所谓零祭,舞师与乐师等同为官名,遇国有山川之祀,舞师则率领往舞,《周礼》同书的《稻人》所谓“旱蟆共其专敛”及《女巫》所谓“旱瑛则舞霉”均同义,周代的舞等有大小之分,正等为天子的大霉,此舞等为旱霉,由舞师这样的小官行等礼,具体的乐舞一一皇舞为《周礼》所载“六小舞”之一,郑司农注谓“皇舞者,以羽冒覆头上,衣饰蒲翠之羽。”郭宝钧先生认为武官村殷墓的绣有鸟羽痕的小吃正是殷商时期皇舞的证明。皇舞以享山川之神,而享神的目的在求雨。

除了天子、诸侯等官方祭祀山川,民间也重视山川祭祀,出土楚简中旧有不少涉及山川之祭的材料。楚简中既有泛言山川祭祀的,如望山楚简96的“占之曰吉。山川”气也有专祭个别山川的,如包山楚简的“五山飞包山楚简,、的“危山”,包山楚简、的“高丘”、“下丘”,包山楚简213、、、中的“大水气葛陵楚简中的“大川有价”等。

在民俗信仰中,山川之神的崇拜与祭祀则表现为缔造出了各种山神、水神。山川之神对庄稼或破坏或保佑,故而在普通百姓的潜意识中,产生了一种敬畏其神的观念,继而祭祀跪拜,祈求保佑。与宫方从自然崇拜转化为政治宗教形态不同,民间信仰体系中对山川之神的崇拜,展现出种较为自然甚至盲目的状态,这种自然而普遍的崇拜状态,在民俗学资料中有着充分的展示,如云南贡山怒族相信山鬼“木里不拉”能让庄稼遭灾,所以进行定期祭祀。怒江保镖族认为山神米司尼是农业丰歉的决定者。彝族面临旱涝之灾而影响庄稼生长时便供酒燃香诵经拜祭山神。哈尼族在插秧结束后举行祭山仪式,并唱诵祭词:“全族来共祭山神,祈求神灵风雨顺,祈祷山神保禾苗,莫让谷子的白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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