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六十公元前6716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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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公·二十三年》:春,公至自齐。祭叔来聘。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荆人来聘。公与齐侯遇于穀。萧叔朝公。秋,丹桓宫楹。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公元前年,是鲁庄公最忙碌的一年。春季,先是从齐国定亲回来,再接待周大夫祭叔来访;夏季,先去齐国观看祭祀社神,再接待楚国使臣,再和齐桓公在穀地会谈,后接待萧国国君萧叔;秋季,用朱漆漆桓公庙的柱子;冬季,和齐桓公在扈地会盟。

先前所说,鲁庄公亲自到送聘礼到齐国定亲,是迫不得已。一是母亲文姜的临终遗命,二是齐桓公“仗势欺人”。鲁庄公无奈,只好做一回负心人,辜负他的初恋情人孟任,而和齐襄公之女定亲。

至于,鲁庄公去齐国观看社祭,应该是自愿的。社祭通过固定的仪式向神灵致以敬意,并且用丰厚的祭品供奉它,请求神灵帮助人们实现靠人力难以达成的愿望。

鲁庄公为什么会态度大反转,去齐国看什么祭祀活动呢?太奇怪了!

我估计,鲁庄公是在齐国的定亲过程中,爱上了表妹,也就是齐襄公女儿。大叔爱上萝莉的故事,很狗血,但很真实。于是,鲁庄公和未婚妻相约,在齐国社祭那日,会来看她。

鲁庄公“为爱”奔赴齐国,可鲁国群臣反对。其中曹刿的劝谏,最为出名,被记载于《左传·桩公共二十三年》中。

曹刿说:“您不能去。礼,是用来整治人民的。因此会见是用以训示上下之间的法则,制订财赋的标准;朝见是用来申明排列爵位的意义,遵循长幼的次序;征伐是用来攻打对上的不敬。诸侯朝聘于天子,天子巡察诸侯各国,以熟习训练朝聘与会见的制度。不是以上五种情况,国君是不出行的。国君出行必定要记载下来,记载了而不合法度,子孙后代如何作鉴戒?”

其实,曹刿的中心思想就一个,鲁庄公去齐国观看社祭是“无礼”,是自降身份的行为。

可是,鲁庄公亲自送聘礼到齐国定亲,也是“无礼”,也是自降身份的行为。反正有一次,也就不怕再来一次。鲁庄公仿佛放下了心里包袱一般,不再怨恨、抵触齐桓公,真心实意承认齐桓公的霸主地位。

“公与齐侯遇于穀”、“公会齐侯盟于扈”,就是明证,证明鲁庄公和齐桓公的关系不错,达成协议,再次结盟。

中间两人谈了什么,不得而知。可能,齐桓公保证不侵犯鲁国,只要鲁庄公承认齐桓公的霸主地位,并加入齐国的“尊王攘夷”联盟。而鲁庄公也明确表态支持齐桓公。无论如何,两人相谈甚欢。

说完鲁国,来说晋国。这年,晋献公干了一件举国震惊的大事,清洗公族。

我猜测,这事应该跟晋、秦河阳之战有关,老牌晋国不敌新晋秦国,让晋献公坚定了改革的决心。晋献公的改革,主要是用人制度的改革,他认为只有任人唯贤,才能使晋国强大。而任人唯贤,就要打破晋国现有的宗法制(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就要革宗族的命。而晋国宗族最有势力的,是曲沃桓叔、庄伯二族的势力。这二族势力,也是曲沃武公能最终篡位成功的助力。

不过,彼一时此一时。当时,曲沃小宗为了取代翼成大宗,只有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而成功之后,曲沃桓叔、庄伯二族也得到了相应的利益,成为晋国的大权贵。

只是二族势力庞大,占据晋国权力中枢,已威胁到了晋献公的君权统治。晋献公要从士族从选拔人才,二族则全力反对。如此,君权和宗权的对立,严重阻碍了晋国的发展。

为避免重复曲沃代翼的事件再次发生,也为了晋国的发展壮大,更为了君权集中,晋献公都必须要削弱,甚至消灭桓庄二族。

晋献公和谋臣士蒍(wei)私下谋划,并最终确定实施离间计,派士蒍去二族中做卧底,离间二族关系。士蒍表面公开反对晋献公任用士族的政策,成功打入桓庄二族内部,获得他们的信任。之后,士蒍三言两语,挑起二族群公子和富子(二族中最有实力的公子)的矛盾,通过谣言孤立并赶走富子。再后,士蒍又以游氏一家(二族中最有实力的一家)为目标,散步谣言,挑起游氏一家和其他各家的矛盾。结果,游氏一家被其他各家合力所灭。

当然,二族各家也有聪明人,随着富子的离开和游氏一家的被杀,令他们感到不安。他们认为是有人在针对他们,要离间分化他们,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晋献公。

这时候,士蒍又站出来建议说,可以一座城,就像曲沃城一样,桓庄二族都居住在一起,齐心协力,就不用担心被各个击破。

二族各家,认为好极了。于是,就一起选了一块地方,建好城池,住了进去。

可惜,这座城池是晋献公和士蒍选的墓地。等他们全部住进去,晋献公便派兵将城池团团围住,将他们一网打尽。

晋献公灭公族的整个过程持续了三年,从公元前年开始,到前年结束。在晋献公和士蒍(wei)两君臣的合力操作之下,晋国公族势力被大大削弱,对鲁庄公的君权已没有任何威胁。

不仅如此,晋献公还在晋国推行用异氏和“晋无公族”的用人政策。

晋献公对来自外部的人才给予高度重视,并将他们提拔到重要的职位上,以增强晋国的实力。相应的,对待公族之人,晋献公则一律不用,防止他们有再次壮大的机会。

不过,有后人批评晋献公的“晋无公族”的用人政策。他们认为,由于晋献公强势打压公族,不用公族,使得公族势力一蹶不振,而使异姓、异族卿士的崛起与强大,才会造成晋国后来的“三家分晋”。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晋国能在春秋时期长盛不衰,主要是晋献公“任人唯贤”的功劳。

所以,晋国的灭亡,不能归咎于晋献公,而是他的继任者的问题。因为世上没有任何一项政策,能一劳永逸,解决所有问题。任何制度都是有利有弊,只有不断改革出新,才能长盛不衰。

说完晋献公灭公族之事,再来说楚成王。

话说熊艰意外身亡,熊恽继位,史称楚成王。此时的楚成王才七岁,是无法主政的。

所以,楚国的主政者,另有其人。国君年少,主政的不是外戚,就是权臣。

楚成王的母亲息妫,她是外人,在楚国势单力孤。所以,不是她主政。

那么,就是权臣。而楚国官职权力最大的就是令尹,执掌楚国军政大权。当时的楚国令尹是熊子善,字子元,楚文王之弟。所以,熊子善才是楚国实际上的当家人。

熊子善施行的政策是相对和平的,对内休养生息,对外主动结交诸侯。其中,与鲁国建交,算是走出了楚国外交史上的第一步。而且他还主动撤销了楚成王“王”的称号,向周天子周惠王进贡,表示重归周朝大家庭之中。

对于楚国的主动进贡,周惠王很高兴,当即赏赐祭肉,并回书一封,说“你好好在南方南方镇守,负责平定夷越各族的动乱,就不要侵犯中原各国了。”

熊子善果然没有再侵犯中原各国,而是专心发展国内经济,平定少数民族的叛乱,以稳定为主。

如此看来,熊子善这个令尹当得,是很称职的。在他的治理下,国内稳定,一片祥和。不过,他有一个致命点,就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息妫。而她将成为他的掘墓人。

公元前年,春秋就讲了两件事,一件是鲁庄公大婚,一件是曹国内乱。

《左传·庄公二十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大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郭公。

而《左传·庄公二十四年》又对鲁庄公大婚,进行了一番评价:

春,刻其桷,皆非礼也。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鲁国大夫御孙认为鲁庄公大婚操办的过于奢侈,于是提出劝谏,并提出“俭德、侈恶”之说,成为千古名言。那么,我们来看一下鲁庄公大婚都做了那些奢侈的事情。

公元前年,鲁庄公给其父鲁桓公庙的柱子涂上了红漆。按照周朝的礼制,诸侯国屋宅的柱子只能漆上青黑色,朱漆不仅铺张浪费,而且破坏了礼制。

公元前年,鲁庄公又命人在鲁桓公庙的椽子上雕刻花纹。

春秋时代,贵为鲁国国君,用红漆、雕花翻修一下父亲的庙堂,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可见物资之匮乏。若是换成现代,没有好房子、好装修,人家美女还不嫁给你呢。不过,我们不能以现代的目光,来看历史,应该设身处地,站在当时的环境中,考虑问题,才能明白古人的言行和思想。

针对鲁庄公的奢侈行为,鲁大夫御孙提出两点反对意见:一鲁桓公生前节俭,不喜欢铺张浪费;二按照时下诸侯结婚的礼仪规矩来说,鲁庄公要求宗族长辈给其新婚妻子准备的见面礼,不仅超乎规格,还违背了传统。

周礼对诸侯结婚礼仪的规定是,宗族男长辈根据身份不同,见面礼用玉帛或禽鸟;宗族女长辈见面礼则用榛、栗、枣、干肉等物品,表示祝贺,就行了。可鲁庄公为了表示对新婚妻子的重视,统统要求宗族男女长辈用玉帛作为见面礼,是非常不合礼的。就像大家结婚红包都是收五十、一百,你结婚却要收五百、一千,能不让人反感吗?

我想,鲁庄公肯定知道他的行为是不合礼的。可他太兴奋了,三十六岁了,在当时算是老男人了,才第一次举办婚礼。而且,他要娶的还是十七、八岁的小娇妻,这心情能不美丽,能不高兴嘛。人生乐事,不过如此了吧。他要隆重举办婚礼,是人之常情,也可以理解。

当然,鲁大夫御孙的劝谏也没有错,只是他不理解一个老男人新婚大喜的心情罢了。节俭是美德,但人生大喜事,适当的铺张一下,也是应该的。

再来看曹国内乱。

曹庄公逝世,世子曹羁继位。曹庄公小儿子公子曹赤不服,向戎国借兵,杀回曹国。戎国与曹国毗邻,地域相近,交往密切。曹庄公的一个姬妾是戎国公主,生下的儿子就是曹赤,经常居住在戎国。

曹赤率领戎国军队,顺利攻破曹国国都,赶跑世子羁,篡位成功,史称曹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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