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大力推行树葬

实行殡葬改革,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明的重要举措。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指出:“殡葬改革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近年我们对当前的殡葬方式和习俗进行了调研,了解到我市民政局从年起推行树葬方式(撒下骨灰植树)做了大量工作,符合中央倡导的殡葬改革方向。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大推广力度。现就有关推广树葬问题提出我们的意见,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

一、当前的墓葬方式是不可持续的殡葬方式

生与死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目前,佛山市的殡葬方式同全国各地一样,经过十多年殡葬改革之后,城乡居民已形成习惯把先人骨灰存放到殡仪馆或墓园。这些骨灰或埋入墓园(墓葬),或将骨灰灌嵌入殡仪馆或墓园拜祭室的墙内(通称壁葬),这两种方式比之先前随处土葬已有很大的进步。但仔细分析,无论是墓葬或壁葬,仍然要占用土地资源,只是占用土地面积的多少同旧的土葬方式略有差别而已。因此,在人口密集的城市,目前的殡葬方式带来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国家民政部年已经预测:全国多数城市的墓地将出现紧缺,佛山市的大型墓园,如顺德飞鹅永久墓园、南海西樵福荫园、尽管连年扩张,但墓穴的资源毕竟有限,几年内将会售馨。佛山市殡仪馆每年火化遗体约具,预计不到10年,就将把所有墓穴资源用尽。墓园挤逼,墓穴资源接近售馨,逼使我们要及早思考、寻找出路。

目前的殡葬方式还明显存在如下一些弊端:

第一,因骨灰墓葬或壁葬的资源紧缺,部分地方殡葬服务垄断经营,牟取暴利;个别公墓的经营者非法炒卖墓穴和壁葬的骨灰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南方日报》前几年曾报道:广州郊区两平方米的墓地平均售价达到4-5万元,最贵的每穴高达20多万元,比房价还高得多,认为这是社会“畸形”。而在佛山市,两平方米的墓穴炒到8-10万元亦司空见惯。由于价格飙升,不经许可等农业用地当作墓地销售的非法交易悄悄滋生,少数地方非法占也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人戏言:工薪阶层生前买不起房来住,死后买不起墓来葬。

第二,遗体火化后,仍然选择不同形式的墓葬、壁葬,滋生和恢复封建迷信。把对先人的崇敬怀念之情,异化为大烧香烛、钱、冥,祭品,有的还给先人焚烧纸扎香车、别墅、仆人、婶女等,对社会的消极负面影响不可忽视。

第三,墓葬或壁葬高度集中在殡仪馆或墓园,拜祭纪念先人的时间又高度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给城市交通带来挤逼、堵塞。每年清明节当天,都有十多万人拥进佛山殡仪馆拜祭先人,其后清明期间仍有众多人前来拜祭,导致周边的交通拥堵。顺德飞鹅永久墓园、南海西樵福荫园清明节因祭祀的人流、车流太多导致交通拥堵,给周边市民生活带来不便,影响出行。

上述几种负面影响,如不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今后还将恶性发展。

二、我市推行树葬的现状和障碍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不断划出土地建设墓园、扩展墓园,不切合实际。当年周恩来总理就曾高瞻远嘱地提出:“由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是殡葬改革的第二次革命,也是更加彻底的革命”。我市民政局早在年4月就发起举办“骨灰植树,回归自然”活动,在高明区更合镇佛坪岭开办了一个名为“长青林”的骨灰植树基地,开拓殡葬改革之先河,年6月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优质殡葬服务品牌”荣誉称号。至今年4月已举办了18次市民参加的骨灰植树活动,全市累计参加植树的骨灰超1.3万多份骨灰进入了“长青林”骨灰植树基地,总结“长青林”骨灰植树基地的实践经验,以及收集各方面对树葬的评价,公认树葬方式具有如下明显的优点:

第一,推行树葬,可以提供优美、安静环境,供人们怀念凭吊先辈亲人。这种方式大量节约土地资源,传统墓地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将不复存在。荒山、荒坡不断被绿化,使现代墓地变成绿树一片、绿林满山,美化生态环境;

第二,树葬场地是“公益型”用地,所需土地由国家无偿提供,可以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提供居民办理丧葬,减轻群众负担;

第三,推行树葬,可以彻底免除过去遗体火化后又将骨灰墓葬,滋生或恢复封建迷信的温床,避免给社会带来消极负面影响的弊端;

第四,推行树葬,有利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可解决一些地方殡葬服务垄断经营,牟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逐步消除擅自兴建公墓,非法占地破坏生态环境等社会问题;

第五,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开辟森林公园进行树葬,若干年后,可以既满足人们丧葬的需要,使森林公园不断扩大,提供休闲观赏场所,带动旅游业、餐饮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佛山市第17次骨灰植树公益活动在高明区举行

但是,我市“常青林”树葬基地虽然已经营了16年,举办了18次骨灰植树,回归自然”活动,然而至今只有1.3万多份骨灰埋在香樟树下,平均每年约多份。近年清明节进园的不多。据《佛山日报》记者调查,我市每例骨灰,只有2.5例参加树葬。顺德飞鹅永久墓园巳开辟树葬区,免费开放,且可随时预约、随时安放,但至今申请不多。由此可以看到,对移风易俗的新事物、新改革,尚不容易为群众所接受。

社会上对树葬殡葬方式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是推行困难的原因之一、我市仅试办高明“常青林”一个点,其余各区还未有(顺德飞鹅长久墓围树葬区也仅是近年才开办)。全市关于推广树葬的宣传目前才起步,未能使更多群众知晓和理解。同时,前段“骨灰植树”活动每年仅在清明节举办一次,仅让那些刚好在骨灰植树活动期间火化的其中一小部份有机会参与,影响面较窄。此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国人长期受儒家礼教意识熏陶而形成一种传统观念和思想禁锢,对树葬有几道观念上的障碍:

(一)认为对先人祖宗表示崇敬,就一定要“入土为安”,要给先人修建有气派的墓地;而将骨灰栽树,连个坟墓都没有,似乎对祖先不敬。

(二)认为怀念先人一定要有祭祀形式,地面上要保留祭标志;现在的树葬不仅没有坟墓,并规定不得在树上留下标记拜祭先人时不知那棵树是先人骨灰栽种的,感到很失落、很扫兴。

(三)认为传统的祭祀形式(如清明拜祭祖坟),具有方便家族团聚,方便向下一代灌输怀念先人、追思祖宗的教育意义;而目前树葬基地(如高明“常青林”)过于简陋,地点偏远,交通不便,场地和环境似乎同家族团聚、教育后人,怀念祖先的氛围不够适应。

三、需要政府主导,出台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培植有吸引力的样板

在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移风易俗、改变观念的艰巨性。我们认为需要“五管齐下”来破解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和推行树葬的难题。

第一、政府主导。殡葬改革既然是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离不开政府主导。建议市政府就加快殡葬改革、大力推行树葬作出决定,制订规划,出台扶持政策,运用政策推动树葬迅速推广。

▲佛山市第17次骨灰植树公益活动在高明区举行

在规划方面,建议市政府把巴获得国家民政部授予“优质殡葬服务品牌”荣誉称号的高明区“长青林”骨灰植树基地,扶植增育为全市乃至全省、全国的树葬示范样板。把样板办好,办成有吸引力的园林,有利于尽快破除人们对殡葬的旧有观念。为了把“长青林”基地完善、提高,应重新设计,精心规划成园林式休闲观赏式森林陵园(下面第四点另行详述)。样版基地的面积应适当扩大,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并相应增拨经费予以支持。除了设立市的示范样板之外,各区也应筹建树葬基地。

第二、社会参与。骨灰植树的社会效益是逐步显示的,要发动社会参与,多方出力,各方扶持。要明确树葬场地是“公益型”所需土地由国家无偿提供。园林建设和管理费用需开支较大,管理人员薪酬相应增加。因此,要制订和运用鼓励和优惠政策向社会等集资金,减轻财政压力。

与此同时,还可发动社会捐助基地建设基金,将“长青林”内规划建设的小广场、小林园(香樟园、油桐园、石粟园,松柏因、梅花园、桃花园、桂花园)及亭、合、楼、阁、花圃、小路、曲径、小湖等,分别给予捐助基金的单位、团体、个人以冠名权。凡捐助款,按慈善捐款给予减税待遇。还可发动宗教界参与,按自愿原则,各个宗教团体各自可以在“长青林”森林陵园认领一片林区,作为信徒的树葬基地。

第三、加强宣传、加强唯物主义教育和生死观教育,破解观念障碍。要善于选用有针对性的、有文化内涵的、比较高雅的宣传语言,让人听得入耳、入心,触动心灵。现在已有的诸如骨灰植树,回归自然”、“树葬兴林,绿萌后人,入林为安,与树长存”、“生态安葬,让生命循环往复”、“用树的形式延续生命”、“把牵挂植在人间”等标语口号,都具有较好的感染力。但还要发动更多人士设计更能打动人心、帮助人们更新观念的宣传口号,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

第四、精心规划。树葬场地建设,要以建成“森林陵园”为目标,制订出远期和中短期分阶段实施的规划,既可供凭吊、悼念先人,又可供游客休憩、游览、观赏。为了把高明“长青林”基地扶植培育为全市树葬示范样板,需要在规划方面再下苦功。该基地现已种植香樟树的老园区,要加以完善和增加配套设施同时要将郁近的山林、荒地作为新辟园区纳入规划。新圆区的规划要有前瞻性,按建设森林陵园的思路进行设计,要适应群众敬重先人、凭吊先人、怀念先人的心理需求,体现“用树的形式延续生命”、“把牵挂植在人间”的气氛。

精心规划内容应包括:1、树种要多样化,以增进环境景观的美化,又便于防虫、防病害;2、划分片区、柏园、香樟园、油桐园、石栗园、梅花园、桃花园、桂花园等等;3、整个园区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各个园区按不同树种确定间距;4、团内各区间要兴建小路、休息凉亭、小纪念亭、小广场等一系列配套设施,提升文化性、艺术性、休闲性、园林性;5、各区树木统一编号、统一电脑管理,实现纪念、观赏、经济各种价值的有机统一。设计思路可仿效广州烈士陵园、黄花岗等,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对树葬的认可度。

第五、规范管理。通过规范管理,显示优化服务,使前来树葬基地的群众感到方便、安全、舒适、轻松。至于规范管理的内容,可以继续探讨。

1、设立精干的管理机构,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陵园的建设需要长年不懈的精心管理和经营照料,必需要有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须从经过民政学校专业培训和具有园艺、林业知识的人员中挑选。凡未经过培训的人员,进入管理机构工作后一律要补行培训。

2、实行信息化管理,让家属亲友可以查阅在场内放置骨灰的先人基本情况的信息(姓名、出生及逝世年月、生平简历、肖像等),以满足人们对先人凭吊、悼念、追思的需要。

3、关于骨灰植树日制度。高明“长青林”现在订定植树日为一年一次(清明后第二个星期六),似嫌太少。从方便群众考虑,建议推广顺德飞鹅永久墓园树葬区实行的“免费开放、随时预约、随时安放”的做法,实现骨灰树葬常态化。

4、允许设立标记。目前规定是只栽树不准留标记,群众难以接受。可按不同生肖、姓氏、家族等划分不同小区,采取“一树一家族”、“一小区一姓氏”或“一小区若干姓氏”等方式显示标记,使群众更容易接受。同时允许“生前登记认树”或“生前登记认定小区”,凡生前报名登记认树或认定小区的,可考虑实行捐献“建设园林基金”的办法。这些问题可进一步探讨。

5、既要适当考虑人们凭吊悼念习俗,又要加强防火安全。在树葬场内,可开辟专门场地作为拜祭处,提倡用鲜花水果悼念的方式。

来源

佛山市老年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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