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孔礼器及祭品制作一

释奠礼乐乃中华礼乐文明今日最珍贵之遗存,三礼所记,于斯存焉。这其间又尤以礼器及配制首当其冲、不可不察。阙里祭祀礼器,铸造精密,保留着浓郁的商周遗风。《圣门礼志》云:“屡有须发彝器,又蒙特旨,厘定宫商礼制乐章,尽美尽善,诚为千古未有之巨观,所谓崇礼先师,增辉圣德。”“考圣庙礼制,究三代遗踪铸造,礼器古朴精详。(朱熹)知潭州时曾申省部,乞准颁行崇文馆,奉勅刊行释奠仪注及礼器图式,颁行郡县。盖是时,各学宫旧制残缺,故朱子更为考定,而阙里庙中则断不至考稽之。”

曲阜孔庙祭孔礼器可以分为两类:一种为皇帝御赐,仅供陈列所用。诸如著名的“商周十供”;另一类为祭祀所实用。帝王御赐祭祀先师的礼器,最早记载于汉章帝元和二年(85年),章帝过鲁祭孔子,留太尊、牺尊、象尊、山尊、雷尊、明水瓶共六事。

当然整个曲阜孔庙的礼器,最有名、最珍贵的莫过于乾隆时期的“商周十供”了。这属于高等级别之国宝重器。

但这些礼器在祭祀时分别是干什么的呢?又是有着何等意义呢?

簠,乃古人之食器,这是古人祭祀和宴飨之时盛放黍、稷、粱、稻等饭食的器具。其形制为长方形器,盖和器身形状相同,大小一样,上下对称,合则一体,分则为两个器皿。

《周礼·地官·舍人》云:“凡祭祀共簠簋。实之,陈之。”郑玄注:“方曰簠,圆为簋,盛黍稷稻粱器。”《礼记·乐记》亦云:“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

孔庙盙簋是对称的,先师位是簠簋各二。簠簋是祭祀时必不可少的礼器,与酒器同样重要。

商周之时,簋为重要的礼器。尤其是西周之时,簋和列鼎制度一样,在祭祀宴飨时以偶数组合与奇数之列鼎配合使用而不可或缺。故而古人有“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元士三鼎二簋”之说。

簋和簠一样,也是古人的一种食器,簠是盛放黍稷所用,而簋则盛放稻粱。簋的形状一般来说,圆形,有圆口,圆腹,圆足,足在底部,方座,或有盖或无盖。

《周礼·秋官·掌客》郑玄注:“簠,稻粱器也。”又“簋,黍稷器也。”按《诗·秦风·权舆》:“于我乎,每食四簋。”毛传:“四簋,黍稷稻粱。”郑玄《三礼图》云:“簋受一升,足高一寸,中圆外方,挫其四角,漆赤中,盖亦龟形,其饰如簠,盛稻粱。”(《玉函山房辑佚书》)

《圣门礼志》上对簋的形状用途的要求规定是:“祭器也,夏曰瑚商曰琏周曰簠簋,簠方簋圆,刻木为之,尚质也。方座圆体,口小而腹大,穴其中,以实黍稷。”

古代祭祀或宴会时盛果脯所用,形状象高脚盘,这是一种竹编器。《说文解字》曰:“笾,竹豆也;从竹,边声。”

《仪礼·乡射礼》云:“荐脯用笾。”郑玄注:“脯用笾,笾宜干物也。”《周礼·天官·笾人》郑玄注:“笾,竹器。如豆者,其容实皆四升。”如上所说,笾的形状和“豆”类似,祭祀宴飨时用以盛放果实干肉。

明制释奠礼时,孔子神位前陈十笾,分别盛放:藁鱼、盐、枣、栗、榛、菱、芡、白饼、黑饼、鹿醢等物。后来笾豆改为十二,则增加糗饵、粉粢,乃据《周礼.天官.笾人》之说:“羞笾之实,糗饵、粉粢。”

《周礼·醢人》职:“掌四豆之实。朝事之豆,其实韭菹,醓醢”。“豆”,是古人在祭祀或宴飨时专门放肉糜、腌菜等物的一种食器。古代一般为陶制、漆木制。《周礼?冬官?旗人》:“豆实三而成觳,崇尺。”郑玄注:“豆实四升。”《周礼?秋官?掌客》:“大夫致礼六壶,六豆,六笾。”郑玄注:“豆,菹醢器也。”

孔庙释奠礼用豆,均为铜制。计十(后十二)个:置在面向神主左手边,分盛韮菹、芹菹、筍菹、菁菹、醓醢、鹿醢、兔醢、魚醢、脾析、豚膊等。后来笾豆改为十二,则增加嵒食、糁食。“中祀之笾无糗饵粉棨,豆无嵒食糁食”就是这个意思。

古代祭祀宴飨时,豆是重要的礼器。

前图就是曲阜孔庙著名的商周十供之一的“夔凤豆”。

这个则是台北孔庙复制的。

《仪礼·公食大夫礼》:“大羹湆不和。实于镫。”郑玄注:“瓦豆谓之镫。”“镫”,《尔雅·释器》作“登”。“镫”、“登”均同。《说文·豆部》:“礼器也。从廾,持肉在豆上。读若镫同。”

祭祀用登多为铜制。《圣门礼志》云:“登,礼器也,以荐太羹。”太羹,亦作“大羹”,为祀礼等制极高之祭品。《礼记·乐记》云“大羹不和。”郑注:“大羹,肉湆,不调以盐菜。”

孔庙用登,仅为夫子独享,四配、十二哲及东西两庑均无。镫、鉶、簠、簋、笾、豆、篚、爵为主要祭器,位置固定。

数二,分置登之左右,内置“和羹”。两耳三足有盖近鼎狀。

《周礼·秋官·掌客》:“铏四十有二。”郑玄注:“铏,羹器也。”《仪礼·特牲馈食礼》:“祭铏,尝之告旨。”郑玄注:“铏,肉汁之有菜和者。”铏和登都是盛羹之器,其区别是:所盛牛羊豕之羹,并和以菜者,其器曰铏,其羹曰铏羹(和羹);所盛仅为牛羊豕之羹,而不和以菜者,其器曰镫,其羹曰大羹。

《圣门礼志》中记载了和羹的制作方法:“以豕脊膂肉切薄片,煮牛淡汤焯过漉起,然后用盐、酱油、醋、芹、韭丝调匀,又切猪腰如荔形盖面,临时以淡牛肉煮汁浇蒲,勺之鉶内”。

饮器。容一升,形如雀。木制,亦有青铜制者。爵又为饮器之总称。《礼记·明堂位》:“爵:夏后氏以践,殷以斝,周以爵。”此三代之爵名之不同,但均属爵。其形状一般是三足、上有两柱,使酒永不会喝完,古人此意就是旨在告诫人们饮酒以礼。释奠用数三,为祭孔重要之礼器。

《圣门礼志》:“爵,礼器也。《名堂位》云‘夏以栈,商以斝,周以爵。’太常爵制:两柱、三足、双耳、侈口,范金为之,象爵形;爵与斝、觚等酒器并用,《仪礼·特牲馈食礼》载二爵、三觚、四觯、一斝。”

尊,可以是礼器之共名,或与彝连文,称尊彝;也可以是盛酒之器的专名。《周礼·春官·司尊彝》中的“六尊”是:献(牺)尊、象尊、著尊、壶尊、大尊、山尊;六彝分别是:鸡彝、鸟彝、黄彝、虎彝、蜼彝、斝彝。但周礼“六尊六彝”说,尊彝系共称而非单指。很清楚,释奠礼所指的“尊”,是后者,这是这是作为一种酒器所用。鼓腹、侈口、高圈足,形制不一。

《圣门礼志》:“雷樽,商樽也。铸铜为之;象樽,周樽也。铸铜为之;牺樽,周樽也。范金为之;太樽,有虞氏之樽;壶樽,亦周樽也;著樽,商樽也;山樽,夏后氏之樽。”

前图是著名的商周十供之牺尊。

《周礼·春官·司尊彝》:“其朝践,用两献尊,其再献用两象尊,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郑玄注:“昨读为酢,字之误也。诸臣献者酌罍以自酢,不敢与王之神灵共尊。郑司农云:……罍,臣之所饮也。《诗》曰:缾之罄矣,维罍之耻。”

这是一种大型盛酒器,其等制低于尊,也可用来盛水。短颈、大腹、口制不一。主要流行于商周时期。《周礼·春官·鬯人》:“凡祭祀社壝用大罍。”《仪礼·少牢馈食礼》:“司空设罍水于洗东,有木斗。”罍一般刻有云雷纹或龟纹,刻有山形图案的称山罍,传说是夏朝时的酒尊。罍,根据大小来分的话,大者为贮藏、盛酒器,小者为饮酒器。

在古代,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酒器,不可僭越。天子的饮酒器称斝,诸侯的饮酒器叫角。祭奠山川用蜃尊,蜃尊的图案是蚌和月;杀牛羊祭祖先用散尊,散尊色彩为全红或全黑;随葬死人用概尊,概尊上下为黑色。官职不同,使用不同的爵,所以爵的大小和形制可以标明某人的官阶,因而有“爵位”一词产生。卮,是尊贵的酒器,青少年和妇女是不许用的。

孔庙中的罍,在祭祀仪式中不是以酒器面貌出现的,而是以水器出现的。《圣门礼志》云:“罍似壶,大者受一斛。《诗》云‘酌彼金罍,取以佐尊,以其不穷也。’又《书》曰:云雷,象者。酒取其阳气发达,盥则取雷震之威,以起敬;故祀孔时盛放清水,作盥器。取其师古之意,故与洗并。”

前图为台北孔庙新制罍。

尊为酒器、笾豆盛菜肴、簠簋为黍稷之器、铏盛汤、而俎则是用来陈放牲肉的。也就是祭祀时摆放牺牲或宴饮时切割熟肉之案,这也是一种礼器,以载牲体之用。亦称大房,房俎。《周礼·天官·内飨》:“王举,则陈其鼎俎,以牲体实之。”郑玄注:“取于镬以实鼎,取于鼎以实俎。实鼎曰俎,实俎曰载。”古时烹煮牲体以镬,熟乃取出,盛于鼎以升。至食时又取于鼎,置于俎上而陈设之。释奠时其与鼎豆相连并用。

《圣门礼志》:“俎,载牲体之器。《名堂位》云:‘周以房俎’,谓俎之上下两间似堂房内。《鲁颂》云:‘笾豆大房,笺云玉饰。’俎也,两端漆中央黑。”

俎,古制,有木作有铜作。作为礼器,凡祭祀宴飨不可缺。前图为铜制。

二者都是一种盛水器。洗,是承盥洗弃水之器。《仪礼·士冠礼》:“夙兴,设洗,直于东荣。”郑玄注:“洗,承盥洗者弃水器也。士用铁。”古盥手、洗爵,皆一人用枓,从罂中挹水,从上浇之,故曰沃盥。其下注之水,谓之弃水,以洗承之;盥,古文盥皆作浣。《仪礼?士冠礼》:“赞者盥于洗西,升立于房中,西面南上。”郑注:“古文盥皆作浣。”郑玄《三礼图》:“盥盘,口径二尺一寸,受二寸,漆赤中。”

《圣门礼志》:“洗,盛水器。凡盥必有洗,以承之,其形如盘。今祭时,罍盛新水,盆盛弃水,洗则用于涤爵,两旁多为螭首,以示其威之能、刚戒沉湎之意,且以涤旧染之污也。”“盆者,盎也。祭时盥手。”

鼎乃重器,是所有礼器中最重要、最尊贵者。为盛牲之器。多用青铜制成,圆形,三足两耳,也有方形四足者。《周礼?秋官?掌客》:“鼎簋十有二。”郑注:“鼎,牲器也。”

《圣门礼志》:“鼎,调和五味之器。圆象阳,方象阴,三足象三公,四足象四辅,黄耳象中金,铉象断云雷,龙凤象物之文,夏商周皆有之。以为重器,名称款式各殊。祭祀用以烹牲者,大鼎也;用以焚香者,小鼎也。”

孔庙商周十供之中,有两个“鼎”,一曰“木工鼎”、一曰“方鼎”。前图为木工鼎。

此为方鼎。

即竹筐,长方盒形或圆形竹編器,用以放币帛。《仪礼?士冠礼》:“侧尊一甄,醴在服北,有篚实,勺解,角柶,脯醢南上。”郑玄注:“篚,竹器如苓者。”郑玄《三礼图》:“篚,以竹为之,长三尺,广一尺,深六寸,足高三寸,如今小车笭。”

《圣门礼志》:“篚,竹器,如箧。”帛,又叫束帛,一种绣织精美的丝织物,古人以五匹作一卷,故曰束帛;币,是束帛的一种,以缯制成。束帛除祭祀外亦可用于婚嫁、馈赠等礼仪中;而币则仅作祭祀之用。币帛为古制祭祀、婚丧、馈赠之物。祭祀用币帛又叫制币、制帛。

音zhu,杓狀。舀水之器,与罍配合使用,为盥洗用具。就是用來自罍中舀水,以供献官盥洗用。《仪礼·少牢馈食礼》:“司宫设罍水于洗东,有枓。”郑玄注:“枓,盛水也。”《丧大记》:“浴水用盆,沃水用枓。”郑注:“以枓酌盆水沃尸也。”

禁,置放酒尊之具。《仪礼?士冠礼》:“尊于房户之间,两甒有禁,玄酒在西,加勺南枋。”郑玄注:“禁,承尊之器也,名之为禁者,因为酒戒也。”郑玄《三礼图》:“禁长四尺,广二尺四寸,通局足高三寸漆赤中青云气画菱苕华饰,刻镂其足为搴帷之形。”一般来说,孔庙祀典之时,为放置甒的长方盒状无足台架,四面有镂刻花紋。

甒为盛醴酒之器,形似壶,四面有耳。《仪礼?既夕礼》:“甒二,醴酒,幂用功布。”郑玄注:“甒亦瓦器也。”古文甒皆作庑。

勺,斟酒之用,用来自甒中酌酒,注入爵中。《周礼?冬官?玉人》:“黄金勺,青金外。”郑玄注:“勺,故书或作约,杜子春云:当为勺,谓酒尊中勺也。”郑玄《三礼图》:“勺,受五升,口径六寸,曲中,搏三寸,长三寸,柄长二尺四寸,漆赤中,柄末亦丹。”

冪,用以覆尊之巾,以绛帛为之,中画云龙,四边画香草回文,四角缀以金钱。主要为供案之用。

禁、冪、甒、勺合置为“酒尊所”,摆放在正坛东南方之桌案上,在献礼中作供酒之需。

《圣门礼志》云:“祝版,祭祀书祝文于版,檠以架,事毕焚之;坫,用以置爵;胙盘,用以盛福胙;毛血盘,用以盛放太牢之毛血;烛台,圆形对称无花紋。庭燎用架;笾巾,以絺为之,圆幅,玄被纁里,用以覆笾上;帨巾,以白布、帛为之,释奠时用以拭手、洗爵。”

盛放香料的器皿。《圣门礼志》:“香盒,盛物之器。凡有盖者曰盒,祭祀焚香而以小圆器盛之,名曰香盒。漆以朱,以木为之。”《尚书·君陈》:“至治馨香,感于神明。”凡祭,必焚香。郊祀之“燔燎”,即通过烟气上达,求诸阴阳之义,以达人神之沟通。

《圣门礼志》:“茅沙池,庙庭当阶求神灌酒于地,恐不洁,故以黄沙铺之,白茅藉之。以铜、锡为之;龙冪,用以覆尊者。绛帛为之,中画云龙,四角辍金钱;燔炉,焫萧之器;牌,牓牌皆揭纸于木,张以示众。祭祀用牌以传戒誓,以约斋宿。……皆传命致谨之意;毕,网小柄长为之毕;锹,镬也,用以瘗。”

曲阜孔庙的曲柄黄盖始于清康熙。《清史稿》:“(康熙23年11月)上诣先师庙,入大成门,行九叩礼。……书‘万世师表’额,留曲柄黄盖”;钺,铜制,像斧,比斧大;伞,仪仗卤簿所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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