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饮食文化,难忘的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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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说说祭祀完毕之后,祭品被人收拾得一千二净,似乎不仅仅是为了不浪费。有的民族认为,祭祀仅仅是献给神灵一个“名气”,而所贡献的“实物”应该归人自己所有。傈僳族传说人类祭祀的第一个鬼是“米司尼”,他与人是从兄弟,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因为人的父母看不起他,而人却常常从家中偷东西给鬼吃。后来鬼不在家里拜人的父母为父母了,并对人说,以后山中的东西鬼吃一半人吃一半。米司尼将山中的野鸡、山羊、野猪等分一半给人,这就是家禽家畜的来源。后来人嫌得到的太少,米司尼又将狗给人,最后说,山中的野兽脚板下有一个孔,散发臭味,而狗能嗅到这种气味,以后人想吃肉就带狗上山来找。人因为不够吃,又去找米司尼。米司尼说我可以给你祭肉吃。人因为贪吃,把米司尼给的东西全部吃光。

傈僳族

米司尼在一边看着,不作声,时间长了就不满意了,反而要求人祭祀他,并且说他吃的只是肉的气味,其实也就是一个名义,真正吃肉的还是人自己。如果人不给他吃肉,他就崇人生病。从此,傈僳族就开始了祭鬼习俗。祭祀时许多场合是要求参祭人当场吃掉所有的祭品,一点不能带回家。吃不完的要掩埋掉,或第二天再来吃。云南苗族认为这些东西是神灵吃剩下的,如果带回家,就会带来灾难。

剩下的食物

哈尼族的大型祭祀活动中,如果有外族人参加,则禁止客人吃那些为祭奠祖先而宰杀的动物的肉,自家已经出嫁的姐妹也在禁止之列。在哈尼族的观念中,这些祭品是老祖先留给儿孙的福气,要拿回来给全家食用,禁止外人吃就是防止福气外流。满族人杀猪祭天,将猪卸九大块,再从九块肉上割下九小块为“小肉”,是用来祭祀的。小肉煮熟摆供完毕就分而食之,而大肉则等小肉吃完之后才把猪皮燎净洗好,切成肉条,再加上心、肝、肺等下锅,煮熟后让大家分享。为了让在场的人都能得到享受,有的民族把祭祀之后的肉切成小片,然后按人数平均分配。

哈尼族的大型祭祀活动

如侗族的“分串子肉”在许多祭祀场合中都被采用。而有些祭品只能由祭师一人独享,其他人不能染指。祭祀品进人我们讨论的饮食文化范畴,正如标题所示,是“回忆与共享”。这种回忆不是故意的,而是无意的延续。从祭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民族、一个氏族古代饮食文化的一些内容。汉语“享福”一词的意义,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生活得安乐美好;享受幸福。”但是“福”的原意是祭祀用的酒肉,其“幸福”、“福佑”的意思是后来才出现的,即通过用酒肉祭祀,得到神灵和祖先的护佑,从而获得幸福。其实,“享福”在祭祀结束时就实现了。

侗族的“分串子肉”

小编再说说中国少数民族的节日饮食,他的饮食相对于汉族来说要逊色许多,因为少数民族的节日的重点不在于吃,而在于外出歌舞游乐,或者在于宗教祭祀。其实节日的举行,其真正的本源和目的不是以吃为主,后来注重在任何一个节日里弄吃的,显然有喧宾夺主之嫌。当然少数民族在节日中也不是不讲究吃,只是所吃的东西比平时丰盛一点而已。汉族的节日食品具有很强的时令特点,少数民族的节日食品中时令特色较少,人们在节日里制作的食物主要考虑到祭祀的需要和外出游乐时携带方便。

节日饮食

汉族的主要节日“春节”也逐渐在为许多少数民族所接受,尽管在饮食上各民族以自己传统的食品为主。此外,各民族还有一两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节日,如赫哲族的赫哲年,蒙古族的那达慕,土族的纳顿,锡伯族的西迁节,珞巴族的珞巴年,白族三月街,哈尼族的扎特勒,傣族的泼水节,傈僳族的克什节,拉祜族的扩塔节,景颇族的穆瑙纵戈节,独龙族一年中惟一的卡却瓦(年节),基诺族的打铁节,苗族的苗年,布依族的六月六,侗族的侗年,水族的端节,壮族的歌圩,瑶族的达努节、盘王节,仫佬族的依饭节,毛南族的庙节,京族的哈节,土家族的赶年等等。这些节日要么是某个民族的新年,要么是对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的纪念。

景颇族的穆瑙纵戈节

另外,有一些节日在某个区域内是许多民族共同拥有的,如开斋节和古尔邦节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的共同节日;花儿会是撒拉族、土族、回族、东乡族的共同节日;火把节则是彝族、白族、纳西族、傈僳族、哈尼族、基诺族等使用彝缅语民族的共同节日;三月三则是岭南的壮族、黎族以及西南的布依族等使用壮侗语的民族的较大节日,是在春光明媚的时节,春心荡漾的青年男女外出游乐的节日;南方许多民族都过四月八,受到佛教放生观念的影响,结合农业实际,变化为以保护耕牛为主题,给耕牛放假一天,给耕牛一顿好吃的。七月十五南方许多少数民族也给祖先“寄送”食物和钱币。

参考资料《中国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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